多扣税类别
2.2.3多扣税类别
根据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采购价中包含了一定比例的进项税额,可以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但是这种进项税额的计算与增值税的计算又不相同。这两种不同的扣税业务通过"扣税类别"来实现。
- 采购订单、采购到货单、采购入库单、采购发票和采购费用发票表头增加“扣税类别”,默认为应税外加。当表体无记录时,用户可修改为"应税内含"。
- 不同扣税类别下无税单价、金额与含税单价、价税合计的计算规则:
- 应税外加:
- 税额=无税金额*税率%
- 价税合计=无税金额*(1+税率)
- 应税内含:
- 税额=价税合计*税率%。
- 无税金额=价税合计*(1-税率)
- 参照来源单据生成时,扣税类别带来源单据中的扣税类别,不允许修改。如果是选择多行记录生成一张单据,则按“扣税类别”强制分单。
- 采购专用发票只支持“应税外加”,上游单据生成专用发票时要求上游单据扣税类别=“应税外加”,生成的专用发票扣税类别也为“应税外加”。
- 采购普通发票只支持“应税内含”,上游单据生成普通发票时,上游单据扣税类别=“应税外加”或“应税内含”均可。生成的普通发票扣税类别=“应税内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