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条件说明
3.3.3 查询条件说明
在账表中用户可根据企业需要输入查询条件,根据这些条件筛选出所需要的数据。用户可定义查询条件,以便查询自己需要的内容。
栏目名称 | 栏目说明 |
常用条件中的部分栏目 | |
按会计期间 | 默认勾选,可修改。勾选时,可选查询期间范围,默认为系统当前期间。 |
按日期 | 默认不勾选。勾选时,输入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默认为系统当前期间的第一天和最后一天。 |
供应商分类 | 级次录入。参照录入供应商分类,若供应商分类含有级次,则每一级次均可选择,查询范围为所选级次下的所有供应商分类。 |
供应商编码/部门编码/业务员编码/物品编码/项目编码 | 范围录入。输入起始编码,默认结束编码,与起始编码相同。结果显示为供应商名称。 |
币种 | 下拉可选,默认为空,查询所有币种。 |
结算方式 | 下拉可选,默认为空,查询所有的结算方式。 |
是否包含未审核 | 勾选时,查询结果包含未审核的单据。 |
余额为0是否显示 | 勾选时,查询并显示期末余额为0的记录,否则不显示。 |
- 选中所要显示的项目:在“显示”列中打勾;在“对齐方式”列中选择该项目在列表中的对齐方式,系统提供三种选择:左对齐、右对齐、居中。在“显示名称”列中修改其项目在列表中的显示名称。
- 设置账表表体部分项目(如物品分类)显示级次。
1.级次录入方法:下拉参照录入,包括末级、1级、2级、……,显示级次根据相应档案最大级次确定,例如物品分类档案当前最大级次是4级,则物品分类项目对应级次下拉参照包括末级、1级、2级、3级、4级。级次不录入时表示显示末级,级次录入时按所选级次显示。
2.本报表可以录入级次的项目包括:供应商分类编码、物品分类编码。
- 设置汇总:选择按哪些项目进行汇总显示账表。
1.所有项目汇总方式都没有选中时,按单据明细行显示(即每一张单据每一行在报表中显示成一条记录)。
2.如果选中一项或者多项进行汇总,则按汇总方式对明细记录进行汇总显示,选中作为汇总方式的项目按原值显示,未选中汇总方式时各项按以下规则显示(设置为显示的前提下)。
3.数量、主计量单位数量、报价金额、折扣额、无税金额、金额、税额:取汇总记录相应数据项的合计值。
4.报价、无税单价:取汇总后的报价金额或无税金额/汇总后主计量单位数量。
- 设置分组小计:选择可以按哪些项目进行分组小计。
- 分组排序:应用举例如下:
列名:供应商编码;排序方式:递增;分组:勾选。
含义为:按照供应商编码递增的方式进行排序,且按供应商编码为分类进行小计。
- 计算列:可自定义需要显示的列,并规定该列显示的公式。 需要给该列进行重命名,则在{结果}页签中进行命名。
2说明:
1.部分栏目参照《3.2.3 单据列表-查询条件说明》。
2.项目设置完成后,可通过〖上移〗、〖下移〗按钮设置各项目的显示位置,序号为1,在列表中显示在第二列,依次类推。用光标选中所要移动的项目,点击〖上移〗按钮,项目显示向前移动,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