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启用
3.1 系统启用
在使用预算管理子系统之前,需要先对该模块进行启用。
【菜单路径】
功能导航/系统/公用数据/系统信息/系统启用,具体操作参见管理员手册5.1.1.3系统启用
- 预算管理子系统可以单独启用,也可以与其他子系统一起启用,若总账管理、出纳管理、协同管理、应付管理子系统已经启用,那么预算管理子系统启用时,必须保证与其他三个系统的当前期一致。
- 已经启用的系统,在清除所有业务数据后可以反启用,即取消“P”并保存即可。
在使用预算管理子系统之前,需要先对该模块进行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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