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启用
4.1 系统启用
在使用库存模块之前,需要先对该模块进行启用。
【菜单路径】
功能导航/系统/公用数据/系统信息/系统启用,具体操作参见管理员手册5.1.1.2系统启用
- 库存模块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和采购、销售、存货核算等模块一起使用,若采购、销售、核算管理子系统已经启用,那么库存管理子系统启用时,必须保证与其他三个系统的当前期一致。
- 已经启用的系统,在清除所有业务数据后可以反启用,即取消勾选并保存即可。库存系统反启用时,如果存在批次管理、保质期管理的物品,和选择了货位管理的仓库,则不能反启用,必须将上述基础数据删除后才能反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