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说明
7.1.1界面说明
以销项发票为例,说明单据的界面区域,如下图:

图7-1 销项发票页面
工具栏区域:单据操作的功能按钮,按钮会根据单据状态亮显或置灰。各按钮的具体说明见7.1.2功能按钮。
常见单据项目说明:(带*的项目都是必填项)。
【表头主要栏目】
- 单据编号:根据编号方式的设置可以手工录入、自动生成、自动可改。编号方式及编码规则的设置见:系统-设置中心-单据设置-单据参数、系统-设置中心-单据设置-单据编号规则。
- 开票日期/凭证日期:手工或参照录入。默认为系统登录日期,可修改,非期初单据时不能小于系统启用日期。
- 发票代码:手工录入,据实填写。应确保每张发票的发票代码与发票号码的组合不能与已有的组合重复。
- 发票号码:手工录入,据实填写。应确保每张发票的发票代码与发票号码的组合不能与已有的组合重复。
- 税额合计:发票表头的税额合计均为自动计算得出;凭证表头的税额合计,均应手工输入。请确保其与真实单据的数额一致。
- 备注:手工录入,供用户自由填写。
- 凭证号码:手工录入,不能与已有的凭证号码重复。
- 凭证类型:可选项即为总账基础数据中的凭证字对应的名称。如记账凭证、付款凭证等。
- 凭证行:即[科目]所在的行是凭证的第几行。
- 红字凭证:是则为红字凭证,税额合计必须为负。否则为蓝字凭证,税额合计必须为正。
- 状态:单据有效或作废。后续计算和报表取值时,只包含有效的单据,作废单据不参与后续业务操作。此状态与作废标志有同样的作用。
【表体栏目说明】
- 商品编码:可参照基础数据中的所有有权限看到的未禁用的商品及编码。手工或参照录入,参照物品档案中未禁用的记录。手工录入时,可以录入编码、名称、规格,系统提供模糊查询。
- 商品名称:根据商品编码自动带出,无需手工录入。
- 规格型号:根据商品编码自动带出,无需手工录入。
- 计量单位:根据商品编码自动带出,无需手工录入。
- 数量:在录入单价、含税单价、金额、税额、价税合计一类信息之前,请先录入数量。后续录入上述项中的任意一个时,即可自动计算出剩余项的数值,使工作更为高效。
- 单价:录入该物品在本张单据中的单价。未录单价已录含税单价的,自动根据税率计算出单价和后续金额、税额、价税合计等信息。
- 含税单价:录入该物品在本张单据中的含税单价。未录含税单价已录单价的,自动根据税率计算出含税单价和后续金额、税额、价税合计等信息。
- 金额:录入该物品在本张单据中的金额。先录入数量和金额的,根据税率自动自己算出单价、含税单价、税额和价税合计等信息。
- 税率(%):录入的数字后已自动包含%,即录入17,表示17.00%的税率。在录入商品编码时自动带出,也可手工修改,但应注意保证每张销项发票所有物品明细行的税率一致。如税率不一致,请填写两张销项发票。
- 税额:即该物品在本张单据中的税额。如先录入数量和税额,则可根据税率自动计算出单价等其他信息。
- 价税合计:填写该物品行对应的含税总金额,单据总的含税金额应不为0。蓝字发票应录入正数,红字发票应录入负数。
【表尾栏目说明】
- 开票人:即制作本张发票的用户名称,方便追踪。
- 复核人:即复合本张发票的用户名称,方便追踪。
- 收款人:即本张发票的收款人,方便追踪。
- 作废标志:即发票是否有效。作废的发票将不计入后续如报表取数等统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