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启用
5.1.1.2系统启用
功能:设置各子系统启用时间。包括启用年、启用期,被启用的子系统在“启用标志”处用“
”表示,如下图所示。

图5-1 系统启用页面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功能导航/系统/公用数据/系统信息/系统启用”进入系统启用界面。
【第二步】设置子系统的启用期,勾选启用标志 “
”保存。
【注意事项】
- 在启用子系统时,请确定启用子系统的启用期间,子系统启用后才能进行初始化等后续业务的处理,未启用的子系统不能使用。
- 如果要修改已经启用子系统的期间,请删除子系统在启用后的所有业务单据和凭证。
- 报表管理子系统、财务分析子系统无需启用,系统默认为已启用。
- 基础版系统启用操作和标准版相同,基础版只有总账、出纳、报表、存货核算四个管理子系统。